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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提高低保、五保人员补助标准
□晚报记者 王 捷 通讯员 陈 君 黎 明
本报讯 5月31日,记者从驿城区财政局获悉,为减轻物价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和农村五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把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45元和60元分别提高到160元和72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人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原来的2000元和1200元分别提高到2240元和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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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1153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