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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

本报讯 (记者 郑付生 通讯员 山) 近年来,驿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通过建章立制,广泛宣传等有效措施,确保了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扎实开展。2009,该区累计用电902.85万度,人均97.4度,比2008年下降5.2%;用水102.85万吨,人均11.1吨,比2008年下降5%;用油194.21万升,比2008年下降5.1%,均实现了年初确定下降目标。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主任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置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在全区公共机构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构建了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具体的组织体系,为保证节能效果、确保节能目标实现提供了坚强保障。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驿城区公共机构节能动员大会”,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部署。二是以节能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区直各单位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口号,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三是以“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为契机,倡导宣传节能、节约理念。四是在广大机关干部中开展了节能征文活动,提高了机关干部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厉行节约已成为广大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

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一是抓好日常节约用电用水工作。严格按要求控制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下班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关闭空调、电脑、复印机、碎纸机等设备,减少待机耗能;对庭院灯、草坪灯、步行楼梯灯、楼道照明灯和各楼层的大功率电热水器实行定时开关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院内的照明灯定时开关,切实做到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不超编、超标购车。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科学调度,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倡导机关干部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徒步上下班。三是合理配置办公耗材。不盲目采购使用高档办公设备用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降低纸张消耗,提倡双面用纸。机关办公区实行固定电话专网建设,内部通话免费。四是认真统计编创公共机构名录。按照省、市编创公共机构名录的要求,对全区公共机构进行逐一排查登记,基本信息进行逐项审核,确保公共机构名单和基本信息的准确性。五是抓好能耗统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区直各单位能耗统计培训工作会议,聘请省、市专业人员集中对负责能耗统计的工作人员进行制度培训和软件培训。六是做好节能灯具更换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推动驻马店市公共机构高效照明产品更换工作的通知》精神,2009年,区财政投资10万元对区机关办公区进行了节能灯具更换。七是积极实施节能改造。为解决机关办公区花木养护和保洁用水量大、费用高的问题,新打2眼深水机井用于浇花、保洁,既达到了水资源循环使用的目的,又可每年节约水费近2万元。

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出台《驿城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底由区机关事务局组织对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和经济奖励;对工作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提出批评,并要求其出具书面报告及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把节能目标问责制落实情况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挂钩,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压增责,夯实责任,确保了全区各单位节能措施的全面落实。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1155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