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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后备厢拉了6公斤炸药

□晚报首席记者          实习生   麻婉婷

 

本报讯  一轿车后备厢内竟然存放着47管约6公斤的炸药。82日晚10时许,这个内装炸药的轿车被民警查获。这起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案的车主受到相应处罚。

83上午,记者在市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见到了轿车内装的炸药。原来,8210时许,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和市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民警联合在辖区市白桥路与汝河大道交叉口附近查车时,看到自南向北行驶的一辆黑色轿车竟然停下来想要掉转方向。民警赶上去进行检查。该轿车车主王某出示了自己的相关证件,但总是站在自己车后备厢前,看起来很紧张。民警要求检查时遭到拒绝。十几分钟后,王某才慢慢打开后备厢。在一堆杂物的下面,两捆褐色的炸药让民警很吃惊。经当场清点,炸药有47管,重约6公斤。

随后,王某被带往金桥公安派出所。值班副所长赵银广、民警朱志强、李光辉迅速对该案展开调查。经过认真调查得知,轿车车主王某在驿城区朱古洞乡同他人经营采石场,他还是采石场的爆破员。当天,王某从爆破器材专营部门领取部分炸药和20根雷管。当晚6时许,清退回库炸药时,因王某不细心,导致有6公斤炸药没有及时清退。然后王某竟然把6公斤炸药装在其驾驶的轿车后备厢内。

民警对于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指出他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极不负责,而且也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王某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行政罚款5万元人民币,并收缴非法携带的涉案炸药。

   线索提供    东)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1156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