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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后备厢拉了6公斤炸药
□晚报首席记者 苏 莉 实习生 麻婉婷
本报讯 一轿车后备厢内竟然存放着47管约6公斤的炸药。8月2日晚10时许,这个内装炸药的轿车被民警查获。这起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案的车主受到相应处罚。
随后,王某被带往金桥公安派出所。值班副所长赵银广、民警朱志强、李光辉迅速对该案展开调查。经过认真调查得知,轿车车主王某在驿城区朱古洞乡同他人经营采石场,他还是采石场的爆破员。当天,王某从爆破器材专营部门领取部分炸药和20根雷管。当晚6时许,清退回库炸药时,因王某不细心,导致有6公斤炸药没有及时清退。然后王某竟然把6公斤炸药装在其驾驶的轿车后备厢内。
民警对于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指出他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极不负责,而且也严重威胁到了公共安全。产业集聚区公安分局金桥派出所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王某以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存放民用爆炸物品,行政罚款5万元人民币,并收缴非法携带的涉案炸药。
( 线索提供 吕 东)
责任编辑:lidong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1156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