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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两家旅馆受处罚

 

□晚报记者    

 

本报讯   昨天,市公安局驿城分局治安大队在对辖区旅馆业的治安检查中,发现两家旅馆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当日,驿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来到交通路中段对沿途旅馆进行检查,发现惠民旅馆和昌华旅馆没有按规定将住宿旅客信息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上传。在惠民旅馆,民警发现入住401房间的旅客的信息未登记,另外还有一旅客家庭住址信息登记不全。在昌华旅馆,民警查出16日晚入住的3名旅客的信息未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和上传。

民警介绍,旅馆业必须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准确、全面登记入住旅客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详细住址、证件号码等信息。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1158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