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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提供不合格塑料袋 市场开办者将被追究责任

 

□晚报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许宝明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驿城分局获悉,从即日起,该局将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如果工商部门发现市场内的商户向消费者提供超薄塑料袋,市场开办单位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市工商局驿城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市场开办单位要在市场内醒目位置重点宣传“限塑令”,设立“限塑”监督举报电话。市场开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制度,对于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农贸)市场内经营者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行为,将追究市场开办单位相应责任。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1/1159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