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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规范全市津补贴发放行为

本报讯 (记者 王鹏云 波)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执行,近日,市审计局将246份《审计建议》发放到市直各个行政事业单位。这是该局践行“监督体现促进,制约体现服务”的河南审计理念,主动发挥审计监督在经济运行中“免疫系统”功能的新举措。

今年5月份,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颁布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31号令),自81日施行。该《规定》对有“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等12种行为之一的,将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该《规定》积极回应了社会各界对于公职人员收入内容透明、公开的期待。市审计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向市直各部门(单位)提出三项建议: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所属单位认真学习本《规定》,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规范财经行为。二要认真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制定的津贴补贴要进行认真清理。三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1381日以后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有价证券和实物)的行为进行审计,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任免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依纪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明确了规范津补贴发放的“约法三章”,体现了审计机关发挥专业优势,主动服务的意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专业性、预防性和建设性作用。对有效治理全市公职人员的各种津贴补贴的“灰色收入”问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探索出了一条预防和治理腐败关口前移的新途径。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216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