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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与市纠风办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查虚假违法广告

本报讯 (记者 通讯员 呼建波)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势头,日前,市工商局、市人民政府纠风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对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突出整治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查处在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疗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严厉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违法广告。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坚决做到: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刊播;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刊播;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刊播;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刊播。

报刊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报刊刊载部分类型广告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色情、迷信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刊载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广告,不得出现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232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