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经济市场监管 市工商局投诉中心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工商局投诉中心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工商局3·15投诉中心

强化消费维权 全面维护消费者权益

本报讯 (记者 吕廷新 通讯员 燕)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3·15投诉中心获悉,第三季度消费者申诉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烟酒、饮料、食品及农用生产资料等方面,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2168件,其中咨询1925件、申诉205件、举报38件,已处理申诉195件,处理率达95.1%;调解成功175件,成功率达85.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3万元;已处理消费者举报案件38件,处理率100%

烟酒、饮料、食品申诉量位居首位。第三季度,食品、饮料类申诉较多。主要问题集中在:一是超过保质期或涂改保质期的食品、饮料重新包装进行再销售;二是乡村及小集镇销售假冒食品。

农用生产资料申诉量位居第二。第三季度正是玉米等收获及麦播季节,种子、化肥等农资类商品申诉量明显增加,一是种子掺杂使假,二是外包装与内包装的种子不相符,三是化肥等肥料的含量不够或没有。

据了解,消费者咨询的热点主要集中在购买商品不开具发票,这是第三季度消费者咨询的重点。如购买小型农机具出了问题无售后保障,买到假劣种子到收获时减产找不到被投诉主体等。

眼下,很多商家为促销商品纷纷推出买商品附赠品的促销活动,但由于赠品不合格时常引发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同时,赠品一般不体现在发票或购物小票上,即使消费者想要申诉也因无法提供相关购物凭证而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商家提供的多数赠品信息模糊不清,标注生产厂商和生产日期的寥寥无几。这些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数销售商都拒绝退换,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针对这种现象,市工商局3·15投诉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查验所附带的赠品,如果是食品更要特别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核对商家的销售宣传是否对赠品有夸大宣传或与实物不符的误导宣传;注意妥善保管购物发票,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退换。

市工商局3·15投诉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第三季度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和新出现的热点问题,将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烟酒、饮料、食品、农用生产资料的监管,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和手段,大力推进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把3·15建设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成为我市工商部门畅通民意的平台,成为解决广大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平台,全面维护我市消费者权益。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242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