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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延长纳税申报期限1月25日止

□晚报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春节临近,为方便纳税人,市国税局延长了纳税申报期限,20111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税期限延长至125日止。

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今年初,国税部门综合征管系统因政策执行进行了一些调整,办税效率受到了一定影响。为保证节前纳税人申报缴税,纳税申报期限从正常的每月15日前进行了相应调整。 20111月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申报缴税期限延长至1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04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