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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召回补偿”案的冷思考
新华社记者 南 辰
由浙江省工商局发起主推的一波三折的“丰田召回补偿”案暂时画上了句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围绕召回补偿问题的所有争议都烟消云散。作为地方监管部门,浙江省工商局的做法使油门踏板缺陷涉及的7.5万名RAV4车主受益,但是记者认为,更重要的是从全国的角度厘清事件的法律和行政监管依据,让不同地域的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又面对不同的厂家时,权益都能够依法受到严格保护。
记者认为,从法律法规层面考量,“丰田召回补偿”案并不能“以此类推”,得出所有的主动召回都要补偿的结论。从这个角度看,出台一部全国性的汽车“三包”法规迫在眉睫;同时,在已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出台时应当明确汽车主动召回到底要不要进行相关补偿。
从行政监管的统一性看,也应当尽量避免不同地方尺度不一、针对不同厂家力度不一的情况。因此,从维护消费者尊严的高度进行反思,与汽车消费相关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都应当高度重视越来越多汽车消费者的投诉,把为消费者维权看成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考核指标。在丰田此次召回案中,中美两国汽车市场巨大的行政监管力度差异和法律法规设置完善度的差异值得我们的监管部门认真反思。从这个角度看,去年超越美国汽车市场的我们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倒是有很多需要认真学习和反思的地方。
责任编辑:lidong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11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