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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工商分局查处两起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本报讯 (记者 郑付生 通讯员 任建华)331,驻马店市工商局驿城分局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不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职责,经销无生产日期“特制山东喜饼”的2家经营户给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随着天气转暖,为保证辖区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连日来,市工商局驿城分局在辖区展开了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该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时发现位于市风光路南段的2家经营户经销的“特制山东喜饼”有厂名、厂址和保质期,但是无生产日期,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调查,2家经销的产品都是经同一物流公司从郑州一厂家购进。该局执法人员分别给予23000元和2000元罚款,没收不合格食品85件,案值2000余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12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