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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险理赔不再难

每年的315日,各种打假、打黑投诉会集中浮出水面,《驻马店日报》自刊出“3·15”我市保险业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以来,接到不少读者关于保险方面的疑问和投诉,笔者发现理赔难是当前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

重合同、守信用,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处理赔案,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有的时候、有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明明没有过错,而客户就是坚持己见,要求过高的赔偿,使正常的理赔受到影响,甚至诉诸媒体,使得保险公司“非常难办”。有的时候,由于保险公司工作没有做到位,没能履行有关理赔的告知义务,或是理赔时出于某种原因致使赔款一推再推,而客户又对保险法律条款缺乏了解导致理赔难。

客观地看待上述情况,如果将保险比作一条船,那么承保和理赔就是这条船上的两个桨,二者必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试想,如果一门心思盯着保费,甚至“扔进篮中就是菜“,而对出现索赔的客户推三阻四,想方设法少付赔款,或不予赔款,造成划水的两个桨只有一个工作,结果只能让保险之船在原地打转、停滞不前。当然,对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由于自身原因,人为地导致拖延理赔时间、缩减赔付金额的现象,必须接受社会监督,限期整顿改进。

那么,从保险人的角度来讲,如何做到理赔不难呢?笔者认为,起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切实遏制恶性竞争,加强管理,节约成本,提升效益,保持充盈的偿付能力。二、理赔纠纷发生以后,保险公司首先应当做的是替客户寻找理赔的理由,不是相反。三、保险公司承揽业务时,投保提示不可少,什么能赔、什么不赔,事先都要明确告示,宣传工作要到位。四、摒弃目前的粗放经营方式,改“宽进严出”为“严进宽出”。切实搞好核保工作,投保时明白清楚了,理赔时就能减少矛盾。五、严处销售误导行为,再也不该发生接一个电话,储蓄变保险那档子事情了。

当然,制度的完善只是第一步,根治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理赔难现象也不会因一个法律条款的改动而自动消亡,持续地、严密地监管是我们接下来的期待。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13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