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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个人投资外企商务部门不用审批合伙企业

 

□晚报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代卫华

 

本报讯   从本月起,我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共同投资兴办外商投资合伙企业。34,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外资合伙企业法》于本月颁布实施,个人投资外企,不用再到商务部门审批,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

记者了解到,随着驻马店市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商选择在我市投资。截至目前,我市注册外商投资企业700家左右。外商在我市投资办企业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中,自然人不能直接和外资企业合作设立新公司。自然人出资一定要“拐个弯”,先成立公司,再以公司的名义与外资合作。

从本月起,这种局面将被打破。据市工商局外资科代科长介绍,《外资合伙企业法》放开了自然人投资外企的限制,自然人可直接当外资合伙企业股东。这不仅标志着外资在我市将新增一种投资模式,而且有利于拓宽中方个人和企业的投资渠道,对稳定和扩大吸收外资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简化了程序,不需要商务部门的审批,由工商部门直接登记。投资者提交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就可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线索提供      晓)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14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