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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人寿向4000万客户承诺:30日未结案 给付超期利息
本报讯 (通讯员 郭 丽)继今年3月郑重宣布“信守合约,为您寻找理赔的理由”服务承诺之后,9月14日,中国平安集团旗下的平安人寿向4000万客户再推理赔承诺:对属保险责任、超过30日结案的个人寿险理赔案件,支付保险金超期给付利息,此举开创了业内先河。
理赔服务时效是客户评价保险公司服务质量的关键指标之一。为进一步提高理赔时效,提升服务品质,平安人寿在前期建立理赔审核时效预警机制,并在加强理赔审核控制机制的前提下,向客户郑重承诺:自9月14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并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30日仍未作出理赔核定的理赔申请,除向保险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外,平安人寿还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客户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将以公司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并保证不低于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平安人寿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承诺对所有新老保单一视同仁,不管投保年限长短,无论理赔金额大小,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理赔申请,都将按照规定给付超期利息。平安人寿目前所拥有的约3800万名个人客户和50万名公司客户都将因此受惠。
责任编辑:lidong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23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