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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55吨以上运输车辆上路过桥
本报讯 (记者 李国喜 见习记者 余 音)4月24日,我市召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集中治理行动动员大会,重点治理5轴以上的大吨位超载车辆,严禁55吨以上运输车辆上路过桥。
桥梁是公路的咽喉。4月12日,107国道漯河境内澧河大桥被超载车辆轧断桥板。事故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我市根据上级要求,决定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集中行动,时间从2009年4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共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并制定了《开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明确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集中行驶的路段,经过超限超载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稽查点卸载处罚;消除超限超载的车辆在驶出检测站(点)后,二次通过沿线货运场站超载的,由流动治超稽查点跟踪检测,从重处罚。对技术状况良好的一、二类桥梁,运输不可解体货物且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车辆,应当按规定先行办理超限运输手续,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避开车流高峰,并在路政人员监护下方可通行;对技术状况属于三、四、五类的桥梁,坚决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通行;对几何尺寸超限但重量不超限的运输车辆,在满足通行公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限制条件,确保交通设施安全的情况下,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在指定的时段内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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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32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