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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推行三级督察通知通报制度

 

   本报讯 (记者 吴玉锋)近日,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实行三级督察通知、通报制度,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三级督察通知,即对全区重点工作采取黄(急)、橙(特急)、红(特提)三级督察通知方式,督察前向有关单位下发督察事项通知单。凡下发黄色(急)通知单的,有关单位必须在5日内落实;凡下发橙色(特急)通知单的,有关单位必须在3日内落实;凡下发红色(特提)通知单的,有关单位必须当日内落实。

 三级督察通报,即对全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采取黄、橙、红三级督察通报方式,对有关单位进行问责。督察一次没有落实的发黄色(Ⅲ级)通报,督察两次没有落实的发橙色(Ⅱ级)通报,督察三次没有落实的发红色(Ⅰ级)通报。凡受到黄色(Ⅲ级)通报的单位,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凡受到橙色(Ⅱ级)通报的单位,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单位和个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凡受到红色(Ⅰ级)通报的单位,建议党委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34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