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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金融为主体的县域金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高伟认为,改善县域金融服务,商业银行需要结合区域经济运行实际,适度授信分权,推行以县级支行为中心的县域金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并实施等级行管理;对新增不良贷款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奖惩分明;要建立信贷营销的正向激励机制,鼓励其充分发挥贷前调查和贷后监督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要认真研究县域网点撤并后的服务功能问题,加大县域金融产品设计、推广力度。要创新业务流程,缩短管理链条,对县域的授信要着重于规范操作和风险度管理,创新信用评级,将县域经济实际与金融业务管理相结合,制定符合县域企业特点的信用等级新标准;要尽快建立多层次的农户和农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发挥担保机构的综合效能。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39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