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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确保个体工商户验照更简捷
本报讯 (通讯员 姚媛媛)笔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简化了程序,也保证了全国执法尺度的统一。
一是时间放宽。过去的验照时间为每年的1月至3月,现在将验照时间改为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个体工商户申请验照提供了更加宽松的时间。二是地点就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大大缩短了个体工商户验照的空间距离,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就近就地验照。三是程序简化。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并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对提交的验照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办法》明确规定,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五是文明管理。《办法》对个体工商户验照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引导改正为主。
责任编辑:lidong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339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