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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科学规范实施
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近日,记者在全市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我市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实施工作不够科学规范,培训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要求,各县区卫生部门要进一步组织力量,对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不属于基本药物的药品提出处理办法。各村卫生室都要在显著位置,对在售药品价格进行公示。村卫生室要制定规范的门诊登记簿,完善就诊的相关资料,进一步理顺新农合医疗报销流程,做到诊病有登记、治疗开处方、拿药凭处方,诊病信息和处方同步录入,处方中对每个药品和收费项目均需标明价格。各县区卫生局要制定加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和方案,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卫生室的管理,加强督导与考核。继续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对药品目录和价格的监管功能,理顺现有药品购销流程,严格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
市卫生局要求,村卫生室按照时间节点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省政府设定的红线,绝对不能触及。各县区卫生部门要尽快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措施,立即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科学规范实施。
责任编辑:lidong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430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