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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督导基层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曹立新)近日,市卫生局成立由药政科相关负责同志及市中心医院医学专家组成的督导组,在市卫生局副局长杨长虹的带领下,先后深入汝南县罗店镇卫生院和上蔡县黄埠镇卫生院调研督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

       在汝南县罗店镇卫生院,杨长虹充分肯定了该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取得的成绩,认为该院在维护公益性和调动职工积极性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业务收入在增长、服务的数量在增长、服务质量在提高,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持续下降,药占比保持低位运行,职工工资明显增加。杨长虹要求,下一步一定要巩固好、坚持好改革的成果,把工作的数量和服务的质量挂钩,要逐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的管理,防止药物滥用,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确保工作质量。

       督导组要求,各乡镇卫生院要巩固好医改的成果,确保公益性;要积极探索激励性分配制度,在调动职工积极性上下功夫,向业务骨干和关键岗位倾斜;要保证财政投入的合理规范使用;要在药品的采购使用方面加强管理,确保药品费用的下降。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难点和问题也进一步显现。要继续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上下功夫,巩固好医改的成效;切实加强管理,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两手都要抓好;加强内涵建设,加强职工业务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隐患;把握好改革的大方向,勇于探索,特别是在调动职工积极性、维护公益性方面要认真研究和调研,以此推动形成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添动力、医疗保障可持续的良性循环格局。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2/14328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