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公示 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活动开始
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活动开始
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一年一度的“博爱在天中”活动开始了!
2008年以来,市红十字会把传统的“5·
为了更好地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我市弱势群体现状,经市政府同意,市红十字会联合社会各界,从
真诚希望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扬传统美德,传承文明风尚,踊跃奉献爱心,积极贡献力量,携手红十字,传递正能量,为救助弱势群众、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捐赠方式
(一)直接到市红十字会捐赠
捐赠地址:驻马店市解放大道中段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二)直接把善款汇入市红十字会捐赠账号。
户名:驻马店市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解放路支行。
捐赠账号:1715025929219501045
(三)在“博爱在天中”活动动员会现场捐赠。
捐赠热线:3666361 3666369
(四)募捐单位、个人可与市红十字会联合,举行捐赠仪式。
捐赠热线:3666361 3666369
所有捐赠,市红十字会随时开具捐赠收据。企业捐赠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
二、救助对象
(一)大病致贫家庭;
(二)特困家庭;
(三)特困儿童。
三、救助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二)受益人所在单位(乡村)出具贫困状况证明;
(三)受益人所在县区红会(单位)初审;
(四)媒体或市红十字网站公示;
(五)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救助形式
以集中救助为主、采取集中救助和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相结合的形式。集中救助10人以上的,举行救助金发放仪式。危急情况下对特困个人的救助及时在网上公示,公开透明。
五、监督方式
(一)募捐救助情况媒体公示,阳光运作。
(二)媒体跟踪报道,捐赠方、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方面随时进行监督。
六、募捐款管理使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募捐款由市红十字会负责管理,严格按照驻马店市红十字会《“博爱在天中”救助金管理办法》执行。
(一)“博爱在天中”救助金,专款专用;
(二)捐赠50万元以上的爱心人士和企业,根据捐款者意愿,可以建立以捐赠者冠名的爱心救助基金。
(三)所有捐赠款项,市红十字会始终坚持一分钱不提留,全部用于弱势特困群众,依法依规管理使用。
责任编辑:ldm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3/1531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