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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心血站落实异地用血报销政策侧记

一点一滴总关情

——市中心血站落实异地用血报销政策侧记

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琳琦

日前,记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截至20143月底,我市异地报销1566人次,价值130多万元,最高个案报销10万多元。我市以异地报销的良好运转和信誉,走在了全省前列。

“通过一年零八个月的运行,驻马店市的异地报销模式日趋完善,市中心血站先后与全国各地血站建立了友好联系,异地报销及时率和正确率达到100%,为全省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带来了方便和实惠。”市中心血站站长王金林告诉记者。

20129月,我市实现无偿献血省内异地报销,此外,献血者可在全市13所医院实现用血直报。

据市中心血站献血服务科工作人员介绍,之前的用血报销手续比较繁琐,在哪里献血就必须在哪里报销,报销标准也不统一,给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带来不少麻烦。“比如有驻马店人小刘在郑州市献了血,随后在驻马店用血时,必须先交钱,然后拿着医院开具的结算发票、献血证等手续到郑州血站报销。”

2012年,河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临床用血报销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291起,我省实行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省内异地用血报销政策,无偿献血相关人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选择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用血费用、在用血地血站报销、在献血地血站报销三种途径中的任一种,并对用血费报销的流程、报销所需材料、报销标准作了统一规定。“现在,小刘如果在驻马店某用血直报医院用血,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手续,减免相应的住院费;也可以在洛阳市的血站或驻马店市的血站报销。”

哪些人可以享受这些优惠呢,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无偿献血临床用血报销对象包括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如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献血者献血满30天后,其家庭成员需要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省内异地用血时,可在就诊医院领取“河南省无偿献血相关人临床用血报销登记表”,按要求填报后和报销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医院输血科。输血科接收后将材料发至用血地血站,用血地血站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发回就诊医院输血科。

就诊医院收到审核盖章的材料后,在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从住院费用中直接报销用血费用,并保存加盖公章的医院结算发票复印件,与其他报销材料一起交用血地血站保存。

“如无偿献血相关人在就诊医院住院期间未完成用血费用报销,备齐材料后可在用血地血站或献血地血站报销。无偿献血相关人在献血地用血时,由献血地血站负责审核材料,报销流程同上。”王金林告诉记者。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3/1576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