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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启动
至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
本报讯 (记者 吕廷新)为进一步深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近日,我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启动,力争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确保优良天数逐年增加,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至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省定目标之内。
深化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2014年6月底前各类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排放稳定达到国家现行火电厂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行业烧结机建成脱硫设施,现已建成的必须正常运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我省排放要求。加快氮氧化物治理。2014年6月底前所有燃煤机组锅炉烟气完成脱硝治理,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国家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控颗粒物排放。从2014年开始,分期分批对各类燃煤机组锅炉烟气除尘设施实施提标改造。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高成长性制造业,加快培育先导作用突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严控“两高”(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全市不再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发放生产、安全、排污许可证,不得提供货款、供电、供水等生产条件。认真清理“两高”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停止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完成“十二五”期间21个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环境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且在限定期内得不到改善的区域,从严控制该区域新增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的地方,实施新建工业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促进增产减污。
加强城乡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燃煤锅炉集中治理。2014年,我市中心城区基本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强化扬尘综合治理。积极推行绿色工程,水泥使用量在500吨以上的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工地应使用散装水泥;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置砂浆,普通砂浆应使用散装预拌砂浆,遏制道路交通扬尘。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落实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年度检验,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责任编辑:yss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861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