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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被冤叔侄对国家赔偿金不满:仅够买套房子

无罪获释的叔侄俩在接受采访。

 

521,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51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但张高平叔侄称不想去拿这笔赔偿金,将继续与律师商量。

不满意又能怎么样

521下午5时许,记者赶到张高平的家时,张高平叔侄俩都在屋子里。“从早上到现在,不停地接媒体记者的电话。”张高平说,他也是当天才知道消息的。

接受电话采访时,张高平一遍遍重复着同样几句话:“我有什么满意不满意?我满意又怎么样?不满意又能怎么样?我不关心这个,现在最关心的是找工作。”

记者了解到,426日,张高平披露叔侄俩提起702万元索赔,遭到了律师的反对,律师认为很多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52日,张辉、张高平分别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向浙江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两人共申请国家赔偿金266万元。其中,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0万元,律师费10万元,低价转让的解放牌大卡车赔偿15万元,扣押的两部三星牌手机赔偿1万元。

买套房子钱就没有了

“十年冤案,房子已经很破旧,如今连房子都没得住。”张高平说,再说100多万元钱能干什么,买一套房子就没有了。

“你会继续申诉吗?”记者问张高平。“我只是个老百姓,申诉有那么容易吗?我能有今天还得感谢媒体和帮助过我的几位恩人。”张高平说,但对这一赔偿结果,他会与律师商量后再说。

在记者采访中,张辉话语不多,他向记者表示:“得尽快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对应得的赔偿我们还是会尽力争取的。”              (据新华社)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39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