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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买烟依旧“无障碍”

核心提示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未成年人买烟依旧“无障碍”

禁售规定成一纸空文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今天是第二十六个世界无烟日,虽然很多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是这些规定对香烟商贩来说形同虚设。

未成年人买烟很顺利

昨日上午,记者和小学生朋朋(化名)做了一个买烟的测试。朋朋拿着10元钱到市解放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附近一烟酒副食店,不到一分钟,他就拿着一盒未拆封的香烟出来了。“对方问你为什么买烟了吗?”记者问。“没有,他们都没理我,从柜台下拿了一盒烟就给我了。”朋朋回答。

见朋朋买烟如此顺利,随后,记者带他来到市文明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烟酒店外。记者给朋朋10元钱让其到该店买烟。不到一分钟,朋朋又拿着一盒香烟出来了。“那个阿姨(烟酒店老板)问我要什么牌子的烟,我说随便,她就给我拿了这盒。”朋朋说着,向记者递过刚买的一盒香烟。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两家烟酒店老板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毫不忌讳,也不询问香烟的去处。

禁售规定成空文

记者来到市解放大道西段一家生活超市,在摆放香烟的柜台内,记者没有看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不是有规定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吗?”面对记者的询问,正在整理物品的店主称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烟酒销售店老板并不询问未成年人的身份和年龄。他们认为这是件不现实的事,就算自己不卖,其他商户也会卖给孩子们香烟。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烟草专卖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公共场所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然而,昨日记者在市区一些路段的烟酒店发现,未成年人买烟几乎没有障碍,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志更是难觅踪影,许多烟酒商并没有把未成年人拒之门外。

编后感:

       让中国成为人人健康的中国,处处和谐的中国,家家幸福的中国,为了实现这个“中国梦”,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和努力,拒绝香烟,拒绝向未成年人售烟,让孩子们建康成长。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39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