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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通道变成停车位 业主有意见

公共通道变成停车位  业主有意见

相关工作人员:这是合法的

□晚报记者   王永良   /

小区公共通道上停满了车。

 

“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不经业主同意,把公共通道变成停车位,出租给别人。业主们意见很大。”昨日,显达花园小区业主苏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说。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文明大道北段的显达花园。

业主不满

“小区公共区域的所有权是属于所有业主的。业主委员会把公共通道变成停车位向外租赁,所收的钱落入了他们的腰包,我们很有意见。”昨日,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业主们说。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公共通道两侧都被划成了停车位,并安装了车位锁。

记者拍照时,一名居民对记者说:“这些地锁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安装的。”他说,从去年7月开始收停车费,“业主委员会的做法我们接受不了。”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为了规范车辆管理

据该小区一名知情人介绍,20126月前,显达花园小区有物业公司管理。由于去年小区接连发生了几起盗窃案件,小区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就炒了物业公司的鱿鱼。随后,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由12名业主代表组成,管理小区的事务。

“本来以为小区由‘自己人’管理会更好,没想到还不如原来。”该知情人无奈地说。

随后,记者按照该小区业主提供的电话号码,采访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张先生。

“我只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你问我们的主任高宏显吧。”张先生说。

随后,记者按照张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高宏显。

“在公共通道内划停车位租赁给业主,是经业主大会同意的,这样做是为了规范车辆管理。”高宏显说,业主委员会收取的车位费用于小区的维护与管理。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昨日,记者咨询了市房管局物业与中介管理科科长焦新。“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如果收取的费用用于小区维护与管理,那么业主委员会的做法就是合法的。”焦新说。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0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