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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同事上班受伤 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晚报记者 李 杨 实习生 李佩馨
本报讯 近日,市民王威向记者反映,他是市区一家保险公司的员工,在家休息时,同事给他打电话称家中有事不能去上班,请求他代为上班。谁知在工作时,王威与投保人发生了口角,被打伤住进医院。
“我就是帮同事个忙,没想到自己却受伤了。虽然这不属于我的工作,但我也是为公司工作,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吧?”昨日,说到这件事情,王威有些委屈。
那么,在代替同事工作过程中受伤,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就此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王威与人发生矛盾被打致伤,属于刑事案件范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替同事上班受伤一类的事件,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前提条件。第一,两人必须属于同一工种。第二,代班是被公司允许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才有可能申请认定工伤。”该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29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