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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垃圾处理费4000多元?

□晚报记者   王永良   张丽丽

本报讯   自己打扫卫生,为何还要缴纳4656元的垃圾处理费?昨日,在市天中山大道中段经营汽车维修厂的马女士向本报反映,面对频频被催缴的近5000元垃圾处理费,她很不理解。

马女士说,今年3月,几名收费人员要求她缴纳2013年度的垃圾处理费,共4656元。由于此前没有听说过这个收费项目,她当时没有交钱。617日,收费人员向她下发了一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通知书。马女士说:“厂里的卫生是自己打扫的,垃圾都倒在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内,我每年都向附近的垃圾中转站交二三百元费用,怎么还要缴纳垃圾处理费呢?”

记者在马女士提供的征缴通知书上看到,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该修理厂经营面积为388平方米,应缴纳201311日至1231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4656元,限2013619日前缴纳,落款为驿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公室。

随后,记者咨询了驿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位名叫王华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有关规定,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等都要缴纳垃圾处理费,只是行业不同,缴纳的费用也不同。

王华说,由于马女士从事的是汽车维修行业,按照规定,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平方1/月,一年的垃圾处理费为4656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3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