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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旅游法》影响
下月中长线旅游价格要上涨
□晚报记者 高琳琳实习生 王 星 王兴博
本报讯 10月1日起,新《旅游法》将实施,其中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行为。昨日,记者采访市区多家旅行社了解到,省内短途旅游受新发实施影响较小,省外中长线游及出境游的报价比去年同期至少上涨两成。
昨日上午,在驻马店市春秋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0月起,热门的旅游线路价格涨幅基本在20%。去年十一前,北京五日游的价格为1480元,今年则涨了300元。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价格为2680元,比去年同期上涨两成左右。短途旅游线路受新法影响不大,价格与之前持平。
新法实施后,导游不能再收取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这是跟团出游价格上涨的原因之一。同时,一些景区的门票价格上涨也是旅游价格上涨的因素。
市旅游局监督管理科科长董晓燕说,新法实施后并非旅游价格单纯涨价,而是消除“零负团费”等恶性竞争,切实保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37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