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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的俩“薪”事儿
记者 杨同山 通讯员 王化远 周 刚
工资不高且又被拖欠,建筑工人怎么维权?这是他们最关心的事情,可又不敢提要求,怕公司撵人,处在走也难、留也难的境地。
正阳县总工会积极探索寻找科学方法,严格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解决了建筑工人的两个“薪”事儿,成为建筑企业和谐与科学发展的坚强后盾。
集体协商 平等对话
“物价不断上涨,工作量增加,我们要求把施工人员的薪酬提高到每月4600元人民币。”
“这样的话,工资增长率超过了百分之二十,你们的具体依据是什么?这个工资标准是否可以下浮?”
“你们提出了增资的要求及比例,但对各自岗位职责中如果出现重大失误应该承担什么后果没有明确,这显然不对等。”
……
正阳建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近日就工资增长问题进行集体协商,以朱仁生、王小芳、郭东明等五人为代表的职工方和以闵建功、郭玉国、万运山等五人为代表的公司行政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围绕职工工资及相关福利等话题你来我往,讨价还价,为自己的利益互相博弈。最终,公司行政方代表认可了职工方代表提出的增资要求。
近年来,正阳县建筑行业积极落实县总工会出台的《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筑工人工资不再由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工人可以与老板关于工资增长率进行谈判,最终达到双方满意为止。在协商过程中,行政代表方与工人代表方就工资增长方式和增长速度进行专题讨论和协商,同时也可以就工人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双方还可以面对面沟通,“零距离”推心置腹,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开头的一幕只是该县建筑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一个缩影。
预支工资 保障无忧
“辛辛苦苦把工程干完了,本该自己所得的血汗钱却一直拖着不给,讨要时又要费尽周折。”这是众多建筑工人被拖欠工资的心声。
如何解决这一现象?该县总工会建立推行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和中标企业各按工程中标价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筑企业在参与招投标时作出“竞标前没有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如有拖欠行为可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等承诺;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并作出“一旦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住建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的书面承诺,否则不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施工过程中或工程竣工,经住建部门的执法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核实,若项目工程没有发生或不存在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共同向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承建施工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建设单位和承建施工企业凭此证明到住建部门办理工资保障金的退还手续,住建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将其所缴纳的工资保障金本金或余额及利息一并退还承建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
针对建筑企业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一经调查发现属实,由县住建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住建部门企业诚信档案,在年检及下次招标中予以相应惩罚。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51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