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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政策解读(二)

       1.房地产开发、建筑和施工监理企业如何开展“双违”自查?

根据专项行动清查阶段工作方案,房地产开发、建筑和施工监理企业自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由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分别组织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召开行业工作会议,宣传有关政策,强化企业对清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全面清查营造工作氛围。

各房地产开发、建筑和施工监理企业按要求填写各行业自查表并附相关材料分别报市住建局和市房管中心。市住建局和市房管中心于1125日前填写汇总表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和各行业自查表

对不配合自查且存在“双违”行为的企业,由相关执法部门严肃查处,并按照市规划、国土、住建、房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采取限制措施的意见》,对建设单位和个人采取限制措施。

2.各区和市直职能部门如何开展“双违”排查工作?

根据专项行动清查阶段工作方案,各区和市直职能部门对“双违”的排查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职能部门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清查工作,采取拉网式排查,划定责任区域,分包到人,不留空隙和死角。

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职能部门开展全方位清查工作,认真填写排查登记表,由2名调查工作人员和排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职能部门登记造册,填写排查汇总表于1125日前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在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正在施工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强制停工,并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5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