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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人员评初级职称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4学时
□晚报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从2014年起,市人才交流中心启用新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晋升的必备条件。昨日,记者从人才交流中心获悉,该中心对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又有新规定,其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
据悉,证书使用范围是在驻马店市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证书主要用于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晋升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主管部门申请,统一编号管理。代理人员可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
即日起,各代理单位及存档人员,可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窗口,领取继续教育注册管理号,凭此号进行网上注册,开始继续教育学习。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88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