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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夕市政府将表彰240名优秀劳动者
□晚报记者 刘金霞 实习生 王翠平
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是市政府对劳动者最高规格的奖励,每5年评选一次。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驻马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2014年,我市将评出240名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对他们进行表彰。
将表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据悉,此次评选表彰范围主要是2009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
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一般从县(区)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驻马店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推荐。已获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及其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014年驻马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为240名。 市政府决定在201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驻马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当选劳动模范的条件
驻马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开拓创新,在打造“四个驻马店”、推进“两项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为我市富民强市、加快崛起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富强驻马店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明驻马店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驻马店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驻马店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国家及市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一线职工和农民所占比例不低于50%
记者了解到,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评选活动坚持面向基层和经济建设第一线,优先考虑一线职工、农民和科教工作者。其中一线职工和农民所占比例不低于劳模总数的50%,科教人员应占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受到表彰的人员,市政府将下发表彰决定,授予“驻马店市劳动模范”或“驻马店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其中,“驻马店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驻马店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93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