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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我市14类考生可网上申请加分

□晚报记者  通讯员 李玉新

昨日,记者从市招生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共有20类参加高考的学生可享受“照顾”政策,其中14类考生可网上申请加分,6类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可加分考生条件

据市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都符合加分的条件。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全省组织的统一测试(共8个项目)且达到相应标准的学生;应届毕业有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等级运动员的批准文件等的,可享受加分政策。

另外,要享受加分政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必须提供由省外侨办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该证明信当年使用,一次有效);烈士子女考生必须提供由“革命烈士证明书”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父母身份证、户口簿。

符合条件的14类考生,可网上申请加分。

优先录取考生条件

据了解,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凭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不加分但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凭村委会出具的证明,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凭“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和县级民政部门证明,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凭“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也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19/1949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