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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部门为市民答疑解惑

 

□晚报记者   栗晨曦/      /

本报讯   为何要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什么意义? 513日上午,在驻马店世纪广场,驿城区服务业发展局针对以上问题举行了宣传活动(如图)。

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一些有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程序、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和标准等内容的宣传版面很是醒目。很多路过的市民都停下脚步,向工作人员了解城市垃圾处理费的相关情况。

“目前国际上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方法有三种:填肥、填埋和焚烧。一般填埋技术对地下水会造成污染,考虑到这一因素,我市采用的是地下无污染填埋技术。每吨垃圾从收集到运输再到处理需要65元费用,一年大约7000万元,这笔费用在逐年增加。本着‘谁产生、谁付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我市积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看到不少市民在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相关情况,驿城区服务业发展局征收股股长马杰赶紧帮他们答疑解惑。

据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而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将垃圾收集至垃圾中转站前的清扫、保洁、运输等卫生保洁费用。其征收对象为: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等。

“从20087月我市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来,驿城区的企事业单位都能积极响应征收工作,但有一部分沿街门店老板不愿意缴纳相关费用。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我们想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项工作,并积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而提高我市的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马杰说。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20/1950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