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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冒牌电动三轮车 查!

□晚报记者   栗晨曦   通讯员   王二保

本报讯   519日,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执法人员在驻马店豪德贸易广场一电动三轮车专卖店扣押侵权电动三轮车8辆,案值金额近5万元。

当天,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接到天津市小刀电动车业有限公司投诉:位于驻马店豪德贸易广场的某电动三轮车专卖店销售的“小刀”牌电动三轮车并非该公司生产,属假冒商品,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接到投诉后,市工商局驿城分局迅速行动,对被投诉的电动三轮车专卖店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对侵权电动三轮车进行查封、扣押。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驿城分局在全区工商系统开展“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

集中行动以化肥、农药、钢材、水泥为重点领域,查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假冒仿冒商品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假冒伪劣商品纵向流向的摸排,查清业务链条,切断假冒伪劣商品的流通渠道,强化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活动开始后,市工商局驿城分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巡查队,深入各类市场,准确掌握群众的诉求,对群众投诉较多的行业进行重点分析和研判,集中解决。巡查的重点包括核实市场主体资格与资质、检查商品标识标注、商标标识、认证标志和质量合格证、进销台账等内容,做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必查、有经营假冒伪劣行为的必查,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信息记载真实准确,违法线索处理及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切实加大对流通环节农资、建材商品的抽检范围和频次,重点做好消费者投诉商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查办案件,公布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充分发挥消保、12315受理投诉举报、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快速梳理群众反映事项,发现案件线索,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市工商局驿城分局副局长张新华告诉记者。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22/1957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