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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良性互动的保障机制

    赵泽洪、陈侨予在《探索》撰文认为,网络民意对公共决策的影响力要持续发展,不仅在于决策主体的认知和行为,更重要的是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保障机制。建构网络民意与公共决策良性互动的保障机制,就是使网络民意影响力不因决策主体的不同、环境的差异而时有时无、时强时弱,而是将其稳定化、持久化和制度化,其根本目的是保持网络民意影响力的持续发展。这种机制建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建立公共决策的网络沟通机制。为此,政府要完善联系社会公众的网上互动平台,普及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鼓励官员与网友在线交流,在重大决策的制定中设立专门的网络联系通道,重大决策方案要在网络上征求意见,重大政策颁布前要在网上公示。同时将决策网络沟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并形成政府工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②建立公共决策的网络评估机制。③建立公共决策的网络监督机制。④建立公共决策的网络协调机制。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23/2033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