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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乡镇财政困难的建议
王 勇
近年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随着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加大,乡镇财政困难状况有一定好转。但是,欠发达地区乡镇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规模较小、债务负担沉重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乡镇财政困难状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笔者认为缓解乡镇财政困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因地制宜,培植财源,加快发展。乡镇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滞后,税源匮乏,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乡镇财政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经济,涵养财源,增加收入。县、乡两级政府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把握发展机遇,用足用活政策,加快经济发展速度,使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在充裕、稳固的财源基础之上。
二、完善制度,加大扶持,体现公平。逐步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办法,适当减少上划分成比例,财力下倾,加大对贫困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对欠发达地区,要按照对国家的农副产品贡献率为权数加大扶持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县级一般转移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乡镇财政占有一定的使用份额。
三、完善财税征管体制,加强监督检查,降低税收成本。要完善省、市对县,县对乡财政体制,不再对乡镇考核年度财政收入任务,或逐年递减财政收入目标任务,逐步夯实可用财力。要加大对买税卖税、异地入税、先征后返、变相奖励等流失税款行为的监督,维护税法的严肃性,降低税收成本。同时,建议地税与财政合属办公,一方面能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能消除部门间经费供给水平的不平衡及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妥善化解乡镇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对乡村现有债务要进行清理、核实,制订化债计划,可比照“普九”债务化解办法逐项进行化解,按不同债务的不同性质区分各级和个人分担比例,先易后难,逐年化解。县乡财政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严防债务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五、规范资金配套办法,减轻县乡财政配套压力。建议制定由财政或发改牵头的财政资金配套办法,根据各地实际区别对待,对县域内的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全额扶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六、不断深化“乡财县管”改革。要制定乡财县管有关制度和办法,统一规范“乡财县管”改革政策,指导“乡财县管”工作整体、规范、深入推进。要逐步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财、税、库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协调,确保乡镇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和全面反映。要夯实“乡财县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网络软件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七、精简机构,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目前,县、乡财政供养人员基数仍然偏大,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人浮于事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既加重了财政负担,又影响政府形象。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逐步消化臃员,实现政府的精简高效。同时,上级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对精简机构、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较好的县乡,给予奖励,引导地方政府积极做好精简人员工作。(作者单位:驻马店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guanli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23/2034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