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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电视摄像的画面构图技巧

李铁莹

       摄像是电视作品制作过程中的关键,一部电视片的质量,主要取决于摄像的技术与艺术,当然后期加工亦不能忽视。画面是电视造型语言的基本要素,是组成电视节目的基本单位,是电视摄像的成果体现。画面构图是摄像人员拍摄电视画面的一个主要环节,构图能力是电视摄像人员画面造型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摄像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注意动静的关系

       静态构图是指画面造型元素及结构均无明显变化的构图形式。一般情况下,被摄对象与摄像机均处于静止状态,镜头内的构图关系基本固定。比如:我们拍摄会场的主席台,用固定镜头表现,画面中的人物、桌椅、会标等均基本不动,即为静态构图形式。

       动态构图是指造型元素及画面结构发生变化的画面构图形式。动态构图下的被摄对象与摄像机同时或分别处于运动状态,使得画面内视觉形象的构图组合及相互关系连续或间断地发生变化。比如拍摄会场的内容时,如果开机拍摄时正值各位领导走向主席台就座,那么画面中被摄对象(开会者)的行走坐落就不断改变了画面的结构关系,或是摄像师拍摄了一个摇镜头,从主席台(起幅)摇到台下的与会群众(落幅),画面中的视觉主体、构图结构发生了变化,也是动态构图。

       二、注意画面的层次感

       构图的首要任务是突出主体形象,要求摄像人员处理好主体与陪体、主体与环境和背景的关系,以恰当的拍摄角度和景别,配置好光、色、影调、线、形等造型元素,以获取尽可能完美的形式与内容高度统一的电视画面。

       主体即电视画面中所要表现的主要对象明确画面的主体,通过构图设计和构图配置处理好主体与陪体等的相互关系,既能很好地反映主题,又能在结构上分清主次,合理构图。

       环境是指画面主体周围的人物、景物和空间。环境包括前景、后景及背景。环境在画面中除了能陪衬、突出主体之外,还能表现主体的活动地域、时代特征、季节特点、地方特色,帮助刻画主要人物的性格以及表现特写的气氛,加强画面的空间感和概括力等。

       画面所要表现的主体对象是否突出,是衡量构图的主要标准之一。拍摄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主体、陪体及环境等的关系,做到主次分明,相互照应,轮廓清晰,条理和层次井然有序。

       三、注意运用均衡

       均衡主要是指构成画面各种因素在视觉重量上的均势。由于电视画面是运动的,均衡便呈现出动态,并和心理均衡交织在一起:在实际拍摄中要利用人们的视觉加重作用来制造均衡(动态的、心理的)。例如:绘画理论中讲的“补白”,大面积空白处的小面积视觉对象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使人们的视觉集中,因而视觉分量相对就重,可以达到突出主体的目的:将“黄金分割”借鉴到电视画面构图中,也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

       四、注意运用对比

       构图中的对比是以两种不同的造型手段,在画面上进行比较,是突出主体的有效手段。经常运用的手法有虚实对比、大小对比等。虚实对比是利用镜头景深的特性,使主体清晰、陪体模糊,以突出主体。这种对比可造成空间深度感,使画面的影调层次丰富,还可加深被摄主体的体积感,造成符合特定作品情节的意境等。

       大小对比是指体积的对比。这种对比同时也包括远与近、高与低、长与短等对比的形式。但是,不管是不同质的对比,还是不同量的对比,实际上都表现为体积的对比。

       电视画面构图贯穿于电视摄像工作的始终。摄像人员在拍摄主题内容确定后,要选择、组织和找寻到最佳的画面结构方式,并且要在拍摄过程中始终保持着高度的创作兴奋和随时发现的创作敏感,以使自己的画面构图得到不断地改善和创新。此外,在借鉴绘画、摄影等构图原理和构图技法的基础上,结合电视画面构图自身特点加以灵活地运用。 (作者单位:泌阳电视台)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23/2038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