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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面向群众根植群众服务群众
孟卫民
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应当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深刻认识做好群众工作具有的时代意义,主动研究深化群众工作的措施,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把服务群众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一、要强化为民理念,始终面向群众,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人民性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政治属性,坚持群众路线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脱离了人民群众,检察工作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检察干警要牢牢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识,以谦虚、平等的姿态与民交流,真正融入群众、倾听群众心声。要坚持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增进“亲民”意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摆正自己与群众的位置,对照群众观点,认真审视检察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背群众意愿、背离群众需求的问题,各项执法活动是否符合人民意志、满足人民要求、保护人民权利,把群众当作良师益友,真心实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顺应民意、集中民智,在服务群众、造福群众的实践中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升华“爱民”意识。当前,各项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以及群众司法需求的多样化、网络舆情的社会化对检察队伍的法律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期待。这就需要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做到真实为民、真心爱民、真情利民。三是增强“惠民”意识。当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检察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面临严峻考验。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力戒“四风”,引导干警在为民务实清廉的同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依法平等、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做到真诚、平等地与群众打交道,使执法办案过程真正成为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过程,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要搭建为民平台,始终根植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人民群众是我们智慧和力量的源泉,群众的评判与满意是检察工作的第一标准。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新途径和新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服务水平的新提高推进群众工作的新提升。一是搭建联系群众的平台。推行检察干警联系基层和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制度,到条件最艰苦、矛盾最突出、群众工作形势最复杂的地方,下基层调研,到群众中倾听群众呼声,使检察决策和工作能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行阳光检务,深入开展“检务公开进万家”活动,检察干警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增进基层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以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工作站形式,深入开展下访巡访活动,推动职能延伸、检力下沉,在一线服务中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拉近与群众的感情距离。二是搭建引导群众的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途径,把为民、便民、利民同惠民统一起来。积极关注群众诉求,真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方便群众举报、申诉、投诉,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疾苦,体察民情民意,畅通群众“话语权”,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审慎处置涉检舆情,正确引导舆论,凝聚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正能量”,提升检察形象。三是搭建为了群众的平台。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点名接访、公开审查制度,加大对涉检信访积案的排查化解力度,坚持领导干部下访巡访,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领导包案为领导办案,变坐等上访为开门接访;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到执法办案始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和解、民行息诉、特困救助等重点工作,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特别是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应对困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三、要履行为民职责,始终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检察机关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关切、最关注的问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民安”。群众的幸福与安全是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坚持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任务,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对内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结;对外密切协同公安、法院,探索建立快速办理联动机制,保证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坚持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贯穿于检察办案各环节,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努力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顺民意”。群众的信任和期待是检察工作的第一选择。要积极回应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新希望,顺应人民的意愿,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坚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严格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格强化诉讼监督“护民权”。群众的需求与意愿是检察工作的第一信号。法律监督是我国宪法对检察机关职能的基本定位,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都是法律监督的延伸和展开,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措施,创新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努力维护民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违法减刑、假释等现象,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显失公平的裁判,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作用,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作者系上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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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523/203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