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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年“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的公示
关于驻马店市2013年“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驻马店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专项经费使用办法》(驻宣[2013]8号)文件,驻马店市2013年“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经过专家评审,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扶持如下项目:
戏剧:戏曲电影剧本《家有贤妻》责任人:周明理。
电影:《大爱无边》责任单位:西平县委宣传部。
歌曲:《村支书的日记》责任人:张体龙;《好日子唱着过》责任人:汪辉;《老家河南》责任人:谷天义、陈艳伟。
图书:长篇小说《梅痕》责任人:王中明;长篇小说《我们都是文艺青年》责任人:温培雅。
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扶持项目市委宣传部下达《驻马店市“五个一工程”创作生产扶持项目通知书》。意见反馈部门:市委宣传部文教科,电话:2600767。
中共驻马店市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ldm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10/2163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