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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后竟怀孕 计生站成被告

 

□晚报记者   高健力  通讯员   李全义

 

本报讯   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而引起的赔偿案件。

赵女士是泌阳县人。生育一孩后,为响应计划生育政策,今年330日,她主动在泌阳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站做了输卵管结扎绝育手术。术后,她感到不适。经县人民医院初诊后,46日,她到北京仁和医院检查,确诊为右侧输卵管妊娠。按照病情,北京仁和医院为赵女士做了输卵管切除手术。

经法医鉴定,赵女士因输卵管切除,构成十级伤残。

赵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做了绝育手术后竟怀孕,遂一纸诉状将泌阳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服务站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赔偿各种费用97989.09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194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