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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1239个“小微”企业3年内免征发票工本费
□晚报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冯东京
本报讯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泌阳县国税局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发票工本费(包含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截至1月底,该局已对1239个“小微”企业免征发票工本费,免征费用22700.63元,赢得了纳税人的高度赞扬。
责任编辑:wind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02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