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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资金惠及困难群众

 

□晚报记者   郭建光  通讯员     

 

本报讯   确山县盘龙镇居民王保玲突患胃癌,花去巨额医药费。夫妇二人均是下岗职工。虽经职工医疗保险报销了大部分费用,但是后期化疗费还很高。无奈,他们想到了医疗救助。经过审核,确山县民政部门给予其一次性最大限额5000元医疗救助。这是昨天记者从确山县民政局获悉的。

经过4年的实践,确山县医疗救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救助形式采取区分重点,科学设置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向前发展。

在管理上,确山县采取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操作程度,本人申请,村民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对那些特殊情况的困难家庭,简化程序,采取现场办公方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提高救助时效。

2009年,确山县累计救助困难群众2989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41.8万元。同时完成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机制,在未来医疗救助工作中,将会更加快捷地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确山县把建立合理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作为构建和谐确山的重要举措,重点将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并逐步延伸到城乡低保困难群众家庭,切实把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有效缓解了弱势群体看病难的问题。

  (线索提供  梁红生)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08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