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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心切 卖假烟被判刑

□晚报记者   肖鹏飞

 

本报讯   确山县村民曹某发财心切,竟然贩卖假烟,结果被没收非法所得并被处罚金,还获刑一年半。

一个偶然的机会,曹某认识了许昌的方老板。经方老板介绍,曹某结识了做假烟生意的冯老板。和冯老板几次电话联系后,曹某认为做假烟生意来钱快,于是决定到许昌去和冯老板当面谈谈,并亲自验验货。

20095月,曹某到许昌和冯老板见面后,冯老板给曹某介绍了一位自己的同行杜老板。杜老板拿出了假烟的样品,曹某看后很满意。双方谈妥价钱及交易方式后,曹某满意而归。20097月,曹某把钱打到冯老板、杜老板的账户上,冯老板、杜老板通过汽运或物流向曹某发售假烟。曹某先后购买假烟24次,销售假烟得款24万余元。200910月,确山县公安局侦查人员对曹某的住处进行搜查,现场查获假红旗渠烟223条、假黄果树烟59条、假散花烟1473条、假红金龙烟410条,价值计7381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经营伪劣卷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20109月,确山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4万元,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线索提供   李慧杰)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11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