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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本报讯 (记者 通讯员 张玉瑾)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使基金征收、待遇支付、费用统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联合下文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

    一是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病种支付范围。从201161起将退休参保职工无第三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进行了调整。医保年度由原来的从当年111日至次年1031日调整为按自然年度计算,即从当年11日至当年1231日为一个医保年度。三是对跨年度住院的医疗费年度核定进行了调整。从2011111起,参保人员连续住院治疗跨年度时发生的医疗费,由原来的以办理出院手续的时间核定具体年度调整为以办理入院手续的时间核定具体年度。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46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