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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500余名农民进城住新房

鼓励农民进城经商 助推城市发展步伐

汝南县500余名农民进城住新房

本报讯 (记者 刘仁忠)日前,记者在汝南县农民工进城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15月,该县有427名农民进城购房创业,现在正在办理进城购房手续的还有100多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汝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昌斌告诉记者,大批农民积极进城购房创业,得益于近年来汝南县委、县政府鼓励农民进城的一些惠民政策,也是汝南县加快城市发展步伐的具体体现。

为了鼓励农民进城、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汝南县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对有意愿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员,给予购房、就业、创业、入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农民和外来人员只要写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县农民工进城管理办公室审批后,领取《汝南县农民进城优惠证》,持《汝南县农民进城优惠证》及相关证件到相关业务部门就可办理相关手续。

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凭《汝南县农民进城优惠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及复印件到县财政局申请,根据房产交易价格,可享受90平方米以内的契税返还,办理房产证按最低限减半收取。另外,农民和外来人员进城购房时,在享受开发企业各种销售优惠条件的基础上,由县城建部门协调开发企业给予其市场销售价2%的优惠。

该县还将进城农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免费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促使其尽快实现就业。对进城农民就业困难家庭及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新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员,持《汝南县农民进城优惠证》,到汝南县工商局汝宁工商所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的临时营业执照。

在对农民进城的社会保障上,该县规定,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达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凡被用工单位录用的,有权力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员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对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城镇低保对象,直接纳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享受医疗救助待遇。进城农民和外来人员子女在城区就学时,凭在城区新购买商品楼房房产证,子女报考县城高中录取时加5分。

该县还规定,农民进城后在农村享有的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47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