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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法院:依法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通讯员  张健华

 

本报讯   上蔡县邵店乡后杨村的杨怀山诉杨四允宅基纠纷一案被法院受理后,在广州某部队服役的杨四允的儿子给上蔡县法院领导写信请求帮助。法院高度重视,院长张学富接待了当事人,并带领承办人员到现场勘验,听取群众意见,组织乡、村干部到后杨村进行调解。经过法院多次调解,两家握手言和,这是近日上蔡县法院涉军维权调解成果的一个缩影。

上蔡县法院积极探索处理军人涉法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多元调解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该院站在一切为了国防建设的高度,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涉军维权领导小组,还成立了以一名副院长为组长,立案庭长、各审判业务庭长参加的“涉军案件审理领导小组”,依托“维权法庭”,实施法律拥军,对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利的涉军案件开绿灯,优先立案,快审快结,做到涉案双方、军人军属、军人所在单位“三满意”。建立健全了军人、军人家属权益保护维权组织网络。制定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工作机制若干规定》、《上蔡县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审判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对涉军维权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司法救助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凡涉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必须立即传唤当事人,15日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的,最迟在40天内开庭审理,执行案件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执结完毕。该院印制了军人军属诉讼指南,在立案庭专设了军人军属接待岗。对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案件,受理费实行诉讼减免制度。  

      今年年初以来,上蔡县法院一审涉军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高达80%,受理审结涉军案件220件,减免诉讼费用5.6万多元,公开审判率达100%,无一冤假错案,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军人安心在部队服役提供了服务环境。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48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