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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全省领先

完善保障机制 拓宽保障途径

上蔡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全省领先

本报讯 (通讯员 李梦唐 班鸿运) 连续三届摘取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的上蔡县,在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拓宽保障途径、提升保障效果上狠下工夫,实现了优抚对象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其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

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前提,在健全救助体系上下工夫。该县早在2006年就制定下发了《上蔡县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2009年又按照“救急、救难、公平、便捷”的原则,制定下发了《上蔡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形成重点优抚对象五大医疗救助保障体系。一是参合、参保救助。筹集资金78万元,全额资助无工作单位和工作单位缴费有困难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是基本医疗救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每人每年增发1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门诊医疗费用。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20元,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180元。三是住院医疗救助。对需住院治疗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不限定病种,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后,非个人自付的剩余部分予以全额补助。四是医疗优惠救助。优抚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减免20%,常规化验费、检查费减免30%,手术费、麻醉费、护理费、住院床位费减免40%

抓住同步结算这个根本,在优化运行机制上下工夫。为解决以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他们紧紧抓住同步结算这个根本,积极探索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医疗保险的互联互动,确定定点医院、开发信息平台规范入院程序,实现同步结算,形成了“看病及时介入、住院主动救助、出院一次结算”的运行机制。

抓住管理这个关键,在务求救助实效上下工夫。该县研究制定了《上蔡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办公室职责》等,实现了优抚对象医疗工作的规范化,使上蔡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前不久,省民政厅总结推广了该县的工作经验。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547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