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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本年度优待款已全部兑现

       本报讯 (通讯员 班鸿运)日前,上蔡县2010年度优抚对象407.8万元的优待款全部打入个人账户,标志着上蔡县的优待款兑现工作再次走在了全市的前列。

       近年来,上蔡县始终把优待款的兑现工作作为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的重要环节来抓,保证了优待款按时足额兑现。一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了《上蔡县优待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优待范围、优待标准的筹集办法等,为优待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完善资金发放机制。建立了优抚对象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证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待标准不低于本县上年人均纯收入的70%,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为300元至500元。三是完善奖优激励机制。义务兵在《兵役法》规定的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款的50%;荣立二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款的3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款的2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当年优待款的10%。奖优金的筹集由县财政局按当年优待款总额的5%提取,随优待款一并拨给县民政局,用于义务兵立功人员、优秀士兵家属奖优金制度的落实,当年结余部分转入县拥军优属基金。

文章来源:http://www.zmdnews.cn/2014/0623/225715.shtml